玩攝影、養蘭花、收集名人字畫……原本,這些只是個人的“雅好”。但近年來,一些官員的“雅好”搖身一變成了“雅賄”的種子,“文藝範兒”中暗藏腐敗。
  據法治周末記者不完全統計,近年來,至少有27名落馬官員涉嫌收受“雅賄”。“雅好”成為官員貪腐的“潰決點”所在,也成了行賄者鑽空子的突破口。
  “雅好”成“雅賄”種子
  27名涉嫌收受“雅賄”的落馬官員中,收受過名人字畫的多達22人
  “玉石無價,無法認定。懂的人知道你有這愛好,不懂的人也不知道什麼價錢。”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曾說,藝術品比現金高雅、文明,披上愛好的外衣,更能掩人耳目。
  中紀委調查顯示,倪發科收受大量玉石,占受賄總額近80%,總價值達1200餘萬元。“拿人錢財,與人方便”,倪發科接受了眾多商人“進貢”的玉石,利用手中權力為其牟利。
  據有關部門調查,倪發科“愛玉成痴”,說起玉石“頓感精神、眼睛發光”,官員送上的好玉,他幾乎都來者不拒。
  喜好玉石的不止倪發科一人。在27名被報有“雅好”的落馬官員中,至少有10人喜愛收藏玉石。其中包括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長周金夥、浙江省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廣西南寧原地委書記莫軍以及因“表叔”而聞名全國的陝西省安監局局長楊達才。
  還有一些“雅賄”比較小眾。
  浙江省臨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原局長周華清偏愛蘭花,他的蘭友趙某,還因此成為行賄者們向其贈送蘭花的掮客。
  此外,贈送攝影器材也成為一種新的“雅賄”形式。
  今年以來,已有至少9位落馬官員涉嫌“雅賄”,其中3位都和攝影有關。他們分別是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秦玉海,武漢市燃氣集團、天然氣公司原董事長張民基,鄂爾多斯市公安局原局長王會師。
  諸多“雅好”中,名人字畫是最受青睞的。
  27名涉嫌收受“雅賄”的落馬官員中,收受過名人字畫的多達22人。其中包括重慶前司法局局長文強、湖南郴州前市委書記李大倫、江蘇省常州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孫國建、海南省原副省長譚力等。
  書畫還“成就”了一種別樣的行賄。在胡長清收受的數百萬元賄賂中,不少是以送“潤筆費”的方式進行行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有傑愛好寫書法,曾有一個地產商花140萬元“買”得其7幅字。
  由於珍奇古玩品難辨真偽,一些落馬官員事後往往辯稱“以為是贗品”。
  對此,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介紹,反腐部門在實踐中對“雅賄”品的價值評估是嚴格以事實為依據的。
  “不管他收受的是哪種形式的財物,只要形成其非法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證據鏈,一樣認定為受賄。”一位紀檢辦案人員說。
  誰在成就官員的“文藝範兒”
  “不怕領導講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依舊大行其道
  “不怕領導講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這是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的一句“名言”。他本人也是千方百計投領導幹部所好,用各種手段將其拉下水。
  為買到倪發科喜歡的和田玉,礦業老闆吉立昌多次專程帶著玉石專家坐飛機去新疆,買回玉石供倪發科挑選。房地產公司老闆黃某得知倪發科“好玉”,精心買了一件玉器送去,不料倪發科“笑納”之餘並不滿意,稱“這塊玉石的白度不夠”。為此黃某另到玉石市場“尋寶”,又花了16萬元,買了一塊“更完美”的和田玉送給倪發科。
  “在逐利的商人眼裡,一座礦山就是一座金山。他們處心積慮和你結識,變換花樣給你送禮,不是感情有多好,而是看中你掌握權力可能帶來的巨大利益。”安徽省某辦案檢察官道。
  2011年7月,秦玉海在接受某雜誌訪談時公開坦承,攝影器材方面由“他人”提供幫助。據瞭解,這個“他人”是一位在當地很有名的商人。
  一位新聞攝影師透露,玩攝影的官員往往通過各類官方和民間的協會搭台,形成一個“沙龍”或“官雅圈”。他們結伴採風、辦會出展,成為近年來攝影圈裡最活躍的分子,攝影協會也成為近年來發展最快的民間組織之一。
  在攝影活動中,領導幹部肆意利用公共資源耍特權的現象並不少見。一位攝影愛好者說,他曾親歷一年冬季在三門峽黃河濕地拍攝天鵝,有位“大人物”竟然動用當地的警用直升機,結果直升機的噪音驚擾了天鵝,天鵝飛走了,以致半個多月都沒有再出現理想的場景。
  除了器材,攝影作品的出版、辦展覽也存在大量貓膩。
  有業內人士透露,官員有時會將攝影作品出讓,出版明信片、影集、郵票,再由利益相關方出資購買,然後通過收取巨額版權費實現利益輸送。作品的作者因通常不使用實名,一般很難察覺。另外,一些官員到各地辦個人作品展覽,出場地租用費一般至少需要數萬元,這些則多是由企業贊助的。
  一些領導幹部在社團“巧”當官
  中央與地方禁止規定之下,“名譽會長”涌現
  有評論認為,“雅賄”的背後,實質是一場私人訂製式的腐敗。貪官“雅好”,折射出的是中國體制下權力制約的困境:官員權力難以有效監督節制,權錢交易始終以各種隱蔽形式存在。官員正當的個人愛好,並非不可,但若與權力糾纏在一起,就必然滋生腐敗。
  今年5月有報道稱,山西多部門綜合治理社團頑疾取得成效。在全省性學會、協會等社團中,共清理在社團兼職的超齡處級以上領導144人、在職處級以上領導400人。
  這條“成就報道”,似乎暴露出了領導幹部在社團兼職的典型問題。
  資料顯示,自《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部門領導同志不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4〕59號)下發後,有一批部門領導幹部按規定辭去了兼任的社會團體領導職務。
  1998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政機關領導幹部不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的通知》進一步要求,縣及縣以上各級在職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不得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
  文件還指出,即便因為特殊情況,確需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的,必須按幹部管理權限進行審批,並按照所在社團的章程履行規定程序後,再到相應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現實中,官員在社會團體兼職的案例並不少。比如,倪發科的“安徽省珠寶協會名譽會長”頭銜,已查明“未經組織審批同意”。秦玉海也曾擁有“河南省攝影家協會名譽主席”頭銜。此外,從多地情況來看,“文藝範兒”的落馬官員也已經屢見不鮮——即使山西、江西、陝西等地已對領導幹部兼職社團作出了當地的禁止性規範。
  另據報道,退下來的老領導擔任協會、研究會會長、名譽會長的情況,“越來越普遍了”。中部某省會城市省一級的協會、研究會共有1000多家,每家協會、研究會裡,都有一至幾名退下來的老領導當會長或名譽會長。
  今年年中,《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規範退(離)休領導幹部在社會團體兼職問題的通知》發佈,明確對退休老幹部在社會團體任職提出了要求。比如,退休老幹部在社會團體兼職,必須事先備案和經批准,兼職不得超過70歲等。
  但到目前為止,因此規定而明確提出辭職的老幹部,尤其是像陝西省書法家協會前會長周一波這樣如此高調和主動提出辭職的,在媒體報道中尚不多見。
  (本版文章資料來源:新華社、《半月談》《中國青年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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