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26日消息(記者孫瑩)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集中追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充分運用法律武器追繳犯罪贓款。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專門對專項行動作出批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出席部署會並講話。
  會議強調,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是反腐敗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檢察機關必須肩負的重大政治任務,關係到黨心民心,關係到國家形象和人民利益,關係到法治尊嚴和反腐敗成就。檢察機關要深刻認識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綜合運用各種有效途徑和措施,緊緊依靠各方面支持和配合,盡最大努力將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最大限度運用法律武器追繳贓款,堅決維護法律權威,有力打擊和震懾犯罪分子。
  根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檢察機關將堅持追逃追贓與沒收違法所得相結合、國際追逃追贓與國內追逃追贓相結合,重點針對潛逃境外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開展引渡、遣返和勸返工作,集中力量加強重點個案突破,形成有力震懾。同時,檢察機關還將堅持追防並舉,抓住關鍵環節建立科學有效防逃預警體系,加強對涉案人員的財產監控,從源頭上遏制職務犯罪嫌疑人潛逃境外。  (原標題:最高檢部署開展為期半年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y49jeqak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